言情小说网 > 都市言情 > 我是王大力 > 第12章 以舞还舞(3/4)
    说实话,阿玲的长相真的让他很心动,但她的职业毁掉了她这美好的形象。

    当然,这样的女人,哪怕做过小姐,也会有男人要,但他是不会要的。

    “你应该早点跟我说你是做这个的,免得我心里有这么大的落差!”

    “我早点跟你说?我哪有机会跟你说?我们一见面就在夜总会包房里,以前我们不认识啊!”

    “在火车上的时候,你干嘛不说你是小姐?还说你是东莞人,装作一副大小姐的模样,虚伪!”

    阿玲皱起眉头,“火车上,什么时候?”

    王大力正要说话,一阵警笛声响起,接着两辆警车朝酒楼这边开了过来。

    “赶紧走吧,方志和他们报警了!”

    王大力拉着阿玲大步离开酒楼门口,拦了一辆出租车坐了进去。

    “去哪里呀?”司机问。

    去哪里?王大力突然感觉没地方可去。

    现在自己闯下大祸,夜总会肯定不能去,去了等于自投罗网。

    姐姐的住处也不能去,方志和是区长的儿子,要找到姐姐的住处易如反掌,去了也等于是自投罗网。

    当务之急是离开东莞,去深圳或者广州。

    方家再厉害,也只能在东莞一带横行霸道,离开了这个区域,应该就没事了。

    再说了,自己虽然打了方志和,也羞辱了他,但并没有把他打死打残。

    要是按照法律法规,自己最多就是被拘留几天,赔点医药费而已。

    可是这狗日的有背景啊,能跟普通老百姓比吗?

    三十六计,走为上计,逃离东莞是最好的选择。

    只是自己给姐姐惹下了麻烦,恐怕自己走了,这个烂摊子够她处理一阵子的了。

    王大力在考虑这些问题的时候,阿玲也在考虑自己该何去何从。

    虽然她没有直接跟方志和发生冲突,但事情因她而起,恐怕以后她在东莞这个地方,很难再混出名堂来了。

    可是,离开东莞后做什么呢?自己文凭不高,又什么技术都不会,做底层打工人有什么意思?

    打工肯定是不可能打工的,只有做小姐来钱快,又不会那么辛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