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回连金莎都吃惊了。
她瞪大眼睛看着那男的,泥马这还是男人吗?
“你,不会是精神病院里跑出来的吧?这样你都能接受?”
男人点了一下头,“只要能跟你结婚,一切都不是问题。”
金莎站起身来,两手撑在桌面,俯身看着男人,一副不信邪的样子,问道:
“那,结婚后,我连睡觉都不跟你睡在一起,你能接受吗?”
“可以。”男人毫不犹豫的说。
金莎两眼翻白,一屁股坐回椅子上,身体一倒,倒向大力的怀里。
晕!她是彻底服气了。
这毕竟不是自己的女人,大力搂住她,感觉有些尴尬,立即扶她坐好,看向男人,好奇的问:
“哥们儿,你这是何苦啊?找个老婆由着她在外面玩不说,连她不跟你睡你也能接受,你这样还玩个屌啊!”
男人苦笑一下,随即用讥讽的语气对大力说:“我看你,虽然穿了一身阿玛尼,但应该也是穷人家的孩子吧?”
大力虽然是穷人家孩子,但从来都不卑不亢,也就没觉得这话伤了自己的自尊心。
“没错,我来自农村,从小就是苦孩子,这身阿玛尼,是我另外一个女朋友送给我的。”
大力的坦然有点出乎男人的意料,他重新审视了一下大力,“你既然是穷人家的孩子,就应该理解我为什么要跟金莎结婚了。”
大力明白了,这家伙也是穷苦出身,不是想找老婆,是想找个有钱的老丈人!
金莎家老爸是开公司的,财力虽然比不上佟丽娟那样的大土豪,但跟老秋老基那样的比起来也不相上下。
只要跟金莎结了婚,就实现了人生的逆袭,屌丝立马变高富帅!
女人们常说,学得好不如嫁得好,婚姻是女人改变命运的一次重大机会。
看来,这样的观点不光存在于女人的世界,男人们也开始学着靠婚姻改变命运了。
金莎自然也明白了这家伙的心思,按理说她既然不想结婚,完全是为了敷衍父母,那么找这么个家伙结婚也不失是一种理智的选择。
可是她不想干,看着眼前这位为了钱什么都不在乎又是个娘炮的男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