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人认出来。
可是自己现在身上只有八块五毛钱,恐怕只能买副玩具墨镜。
玩具墨镜肯定是不行的,难不难看的都无所谓了,给人一种脑子有问题的感觉。
虽然现在处境困难,但他还不想把自己打扮成一个疯子。
灵机一动,大力决定跟流浪汉商量一下,拿自己包包里那套衣服跟他换。
已经走超过流浪汉的他倒了回来,蹲在流浪汉身边,把背包拿在手里,笑道:
“大哥,跟你商量个事好不好?”
流浪汉怯生生的看着他,不说话。
“我这儿有套衣服,送给你,你要不要?”大力说着就把背包拉链拉开。
“你看我这套衣服,衣服是阿玛尼的,裤子也是,这一套一万多块钱呢,送给你好不好?”
流浪汉还是那副表情,看着大力不说话。
看来不好沟通啊。
大力把衣服拿出来,把衬衫展示给他看,“阿玛尼,名牌,知道吗?穿上挺帅的!”
流浪汉看看衣服,又看看大力,还是不说话。
沃日,不识货是吧?
大力正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,流浪汉指了一下自己裤腿上的商标,上面显示adidas。
大力笑了,“你那个是假的,一看就知道是二三十块钱那种,我这套是正品,一万多,比真的阿迪达斯还好,再说我这个比你那个干净,是吧?”
流浪汉又看了一眼大力手中的衣服,看样子有点动心,最后还是放弃了。
人堕落到这种地步也是服了,活球该你成为流浪汉!大力在心里骂道。
算了,看来这家伙很稀罕自己的东西,要想拿衣服给他换墨镜是不可能的。
大力正要把衣服装回背包,流浪汉居然唱起歌来:“阿玛尼,那库盆大,那库盆大喂喂”
大力心里一动,原来这家伙喜欢家驹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