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刻,大力感觉自己又回到了当初,回到自己在这里当老大的时候。
只可惜物是人非,这一张张陌生的脸证明时光已经一去不复返。
夜总会这种地方,人的流动性很大,特别是这些小姐,基本上两三个月就会换一批。
夜总会是娱乐和放松的地方,需要新鲜感,如果小姐们总是不走,常客们就会觉得跟自己老婆在一起似的,左手拉右手,没啥意思。
所以,眼前这些小姐姐,大力一个都不认识。
她们当然也不知道,这家伙原来是这里的老板,曾经,莞城十几家夜场都在他的管控中。
她们更不会知道,现在的他,在大温掌控着几十家夜场,是妥妥的大佬啊。
长得好不好看在这种地方不重要,这里不是婚姻介绍所,更不是谈情说爱的地方。
这里的每一个男人,只要有钱,都是帅哥。
如果没有钱,长得再好看,也是屌丝,也会遭人冷眼。
来这里消费的男人,大多很有老板派头,油光满面啤酒肚,手拿小皮包,走路像螃蟹。
而大力因为经常练武的原因,没有啤酒肚,走路也不是八字脚,手上也没有拿小皮包。
所以他的到来并没太引起大家的重视。
小姐姐们会想,这种人嘛,进去喝杯酒,找两个女人调戏一下就出来了,要他出钱玩点实在的,比较难。
不过进门就是客,这是所有店家的宗旨,就算只是来喝杯酒,也要喊一声“欢迎光临”。
所以,大力也没有遭受到她们的冷眼。
再往里面走几步,就有人认识大力了。
里面上班的一些老员工或者领班之类的,一看到大力来了,急忙上前迎接。
妈咪是新来的,看到大家恭维大力,也笑眯眯的走过来,问要不要安排小姐。
大力笑了笑,说下次吧,自己来找老莫的。
“哦,莫老板在一号包间里,我带你去!”
妈咪说完,扭动腰肢走在前面,带领大力走向一号包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