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情小说网 > 都市言情 > 我是王大力 > 第931章 留一手吧(2/4)
轻易出手,这是风范。

    尼莫站起来之后,大力再次打量他。

    这家伙一米八几的个头,一身腱子肉,手臂和脖子上有纹身,配上那油亮的光头,给人一种不好惹的感觉。

    大力以为尼莫会先来两句开场白,比如“你特么很能打是吧?”或者“你小子谁呀?这么横!”

    结果他一言不发,两只圆溜溜的褐色眼睛盯着自己,目光里似乎有两只利箭,立马就要射出。

    此时,大力和尼莫相距不过两米。

    同样,大力的目光也很不友善,而且明显带着鄙夷和自信,他用目光告诉尼莫,老子分分钟拿下你!

    突然,尼莫大吼一声:“啊打——”

    同时,捏紧两个拳头放在胸前,身体微微下蹲,两脚形成弓步,摸了一下鼻子。

    我去,这架势好熟悉哦!

    大力都不用去想,脑子里立即闪现三个字:李小龙!

    这是李小龙打架前惯用的架势,还有那一声“啊打——”,几乎全人类都知道。

    作为一个练武之人,李小龙也曾经是自己崇拜的对象,但也只是曾经。

    后来自己段位渐渐高了之后嘛倒也不敢说李小龙不厉害,只是没以前那么崇拜他了。

    看来,这家伙明显是李小龙的粉丝,而且是超级铁粉。

    至于功夫怎么样就不知道了。

    “来吧,李小龙!”大力淡然一笑。

    尼莫也没客气,又喊一声“啊打——”之后,立即出手击打大力,两个拳头像闪电一般打来,腿脚也很利索。

    几招下来,大力只招架,没还手,向后退了几步。

    就这几招,他已经把尼莫的功夫试探了个七八分。

    这家伙确实有两下子,是自己见过的,模仿李小龙最像的人。

    如果小龙哥在世,应该对他也会有很高的评价。

    但要跟自己比的话呃,那就差太多了。

    不过,大力不想打赢尼莫。

    自己不是来征服他的,是来跟他“交朋友”的。

    当然,用拳头征服他,收他做小弟,也能成为朋友。

    但那样的话,很有可能让他对自己有戒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