”
“沈叔叔客气。”
他给沈清栀使了个眼色,“还不快去!”
“哼,去就去。”
沈清栀转身离开,离开前还不忘瞪了我一眼。
“沈叔在写什么?”陆衍琛问道。
“李白的《将进酒》,剩下的你来写。”他将毛笔递给了陆衍琛。
这还是我头一次看到陆衍琛用毛笔,他的字体和他的性格一样,干脆利落,遒劲有力,风骨天成,每个字都写在了我心尖上。
让我不由得感叹,怎么会有人连毛笔字都写这么好啊?
陆衍琛完美得都不像真人,怪不得沈清栀不介意他的双腿,死活要嫁给他。
他的个人魅力远超金钱和名誉。
“阿衍,你写的真好看。”我毫不吝啬夸奖道。
他大笔一挥落下最后一笔,然后重新拿了一张宣纸抬笔写下:
有一美人兮,见之不忘。
一日不见兮,思之如狂。
这人的表白真是张手就来,他只取了《凤求凰》前四句就足够代表他的心情了。
“阿衍,沈叔叔还在呢。”我有些不好意思他这么直白。
“无妨,沈叔是过来人。”
沈乘风笑了笑,“是,我也是从年少轻狂过来的,看样子衍琛和姜小姐感情很好。”
“嗯。”
说话间的功夫,身后响起一道女声:“衍琛来了?我切了些水果。”
这声音正是昨晚在亭子边听到的,她是沈清栀的小姑姑。
我忙转过身看去。
今天她穿了一条月牙白的旗袍,上面绣着漂亮的白玉兰,和她头上的玉兰花交相辉映。
她的五官很立体,有些像是西域美人,深邃且艳丽。
陆衍琛跟我介绍道:“她是书姨,沈小姐的姑姑。”
我在打量她的时候,我发现她也在仔细看我。
“书姨。”我叫了一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