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老师”
这一句老师,孙清泉听出了恐惧。
他知道,此地不是久留之处,自己必须想法子离开了,最好是回国。
再或者,真的成为陈总的内奸,还得是明面上的内奸,也能让诺伯特投鼠忌器。
不然的话,早晚会被诺伯特这个狗东西杀死。
狡兔死,走狗烹,飞鸟尽,良弓藏,敌国破,谋臣亡。
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。
更别提自己手上染了老芬克的血。
这是最致命的。
吃了人的肉的狗不能留,沾染了皇族血的臣子也不能留,古往今来都是这样。
因为没了敬畏。
“诺伯特,事已至此,我们已经没的选择!”
孙清泉深吸一口气,为了保命,这一刻也不在乎诺伯特的想法了,直接道:“必须杀了你的哥哥们,不然他们随时可能学我们一样反叛,到时候要死的人就是我们了。”
“额,好,好!”诺伯特也被吓到了,有些惊慌失措。
孙清泉见他关键时刻不顶用,顿时暗骂一声,然后挥手招呼其他人,齐刷刷的冲向诺伯特的哥哥们所在的区域。
一场血腥屠杀就此开始。
当一切结束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多小时后。
孙清泉安排人接管了整个地堡,血洗了所有老芬克和诺伯特哥哥们的亲信,让所有人都没的选择的只能投靠诺伯特。
然后众人重新聚集在诺伯特的房内。
诺伯特坐在首位。
孙清泉坐在左边。
在场的人全都是大气不敢喘,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,时不时的抬头看看诺伯特,然后又看向满身血迹的孙清泉。
相比于诺伯特,他们更害怕孙清泉。
这人太猛了。
一把小金刀见人就捅,虽然都是中了枪的被他收割人头,但是他那毫不留情的手段还是吓到了不少人。
要知道。
他杀的没有一个普通人,都是曾经高高在上的人物。
对于现场的人来说,那些都是曾经的主子,是只可仰望的存在,对他们动手都感觉心慌,更别提如同孙清泉一样大杀特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