便能仿制出一批以上好的布料。
田里栽种着一大片白白的像羽毛一样的东西,据说用那东西做衣裳,能够让人在寒冬腊月里也觉得暖和。
还有被纳入重点项目,据说能够亩产300斤的土豆和红薯。
一路走来,所看到的一切让他们惊愕的睁大了眼,心中对天朝上国的敬畏一点点的叠加,走到京都时,那点子不服气早就已经消失了。
怪不得天朝能如此快地取得胜利。
他们的士兵时时刻刻都能吃饱,能穿上暖和的衣裳,还有防止虫子靠近的药囊,天时地利人和都有。
比他们吃不饱穿不暖,有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可好多了。
“九王子,这京都可真气派,听说这是天底下最繁华的地方,若是能长久在这里生活下去,看起来也很不错的。”
少年笑了一声:“我知道的,不用安慰我。”
诸国臣服,自然是要有实际行动的。
但他们那里的东西再珍贵,恐怕也不能打动那位天朝上国的皇帝,所以为了表示衷心,他们国家的国君决定,选一个质子作为代表,住在京城之中,表示我国的臣服。
他的父王有许多个儿子。
所以在一阵明枪暗箭过后,最不得父王宠爱的他成了那个倒霉鬼,理所应当的,成为了那个质子。
在这一路上,陵水总是想方设法的逗他开心,努力向他证明京都的好。其实他们都想错了,他或许会想家,但他不害怕做这个质子。
京都比他的国家要强盛数倍。
人不能做井底之蛙。
总要想办法翱翔到天空之中,看一看天有多大。
“哟~这是看傻了?看个墙都能看傻,黎国得落后成什么样,堂堂一个王子,却养成了这等没见识的模样。”
说话的那人是隋国的王子。
他们国家的国君膝下单薄,只剩下了这一个儿子,当做宝贝一样的宠到现在,因此也养成了一副无法无天的性子。
即便已经被派出来做质子了,也从不知收敛。
隋英其实也觉得这城墙很高,他从来没有见过,但在自己一向看不起的小白脸面前,他自然不会露怯。
又好生嘲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