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贤弟啊,此去山高路远,风大寒重,为兄也没什么好送你的,就送你一身新的衣服吧。”
十里长亭之外,陆沉手上捧着一身的羊绒大衣递给了李驰翔,上面还有帽子围脖和口罩,简直武装到了牙齿。
本来李驰翔并不打算亲自回一趟,眼瞅着这就要到冬天了,冬天他更喜欢待在气候相对温和的中原地区。
实际上他是初夏的时候来的,大齐这一年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,新兴事物也太多了,他还没玩够呢。
可陆沉交代他的那些事情都太重要了,尤其是那个国家层面的贷款,只要办成了,对他而言已经不是赚多少钱的问题了,而是加官进爵,能在西夏国主面前狠狠地刷一波存在感。
他们家这一支之前眼瞅着就要败落了,是他硬着头皮讨来了一个出使大齐的差事,当时想的是来了大齐多少倒腾点东西,至少还能有条活路,勉强可以让家里面维持贵族的体面。
谁能想得到,他碰上了陆沉,陆沉直接带着他起飞了。
因为香水和白酒贸易,他们家已经在西夏的贵族当中又有了相当的话语权,如今若是能把这件事情办成了,李驰翔觉得以后西夏谁见到他都要客客气气的!
“兄长请放心,这次我必不负众望!”
说着李驰翔就亲手接过了羊绒大衣,摸着这细腻的料子,他忍不住感叹了一句道:“这就是商业街这段时间非常流行的毛呢大衣吧,果然是好东西。”
“贤弟这可就错了,这是羊绒大衣,是要比毛呢大衣的档次更高一些的,我给你随行人员们准备的才是毛呢大衣,以及一些质地更加粗糙的毛衣。”
“兄长有心了,送君千里终须一别,就到这里吧,咱们来年再见。”
“好,那我就等着你胜利凯旋的消息!”
有人说为何故人对于送别总是有着各种独特的感情,陆沉觉得恐怕是因为这个时代交通不便,再加上外部环境并不好,有时候一次简单的送别,很可能就是永别。
“一想到我的贤弟要顶风冒雪的去为我们的事业打拼,我的心就疼得厉害,若是以后再也看不见我的贤弟了怎么办?不行,我要尽快把火车弄出来,拉不拉矿运不运兵什么的先放在一边不谈,只要能让我的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