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雷国民供出的第一起杀人案,事后经警方核实,被害人来自贵州省镇宁县,当年只有26岁,刚刚到屠宰场工作两个月。
第一次杀人,雷国民仅仅到手16块钱,对于这次失败,他认为是人手不足导致的。
我当时觉得,如果能有个帮手,不是自己单打独斗,那就好办多了,起码能把场面控制住,想要做大事,必须得有同伙才行。
我在广州接触的人,基本都是一些小贼,我把身边认识的人,挨着个在心里过了一遍,根本就没有敢玩命的。
我知道这种事不能着急,如果没有合适,宁可一个人,也不能找个拖我后腿的。
1993年10月底,我去了中山市,在中山国际大酒店附近,找了一个小旅店,想找机会偷点东西。
我在附近转了几天,发现中山国际大酒店门前,每天都聚一群人,见到出入酒店的客人,就上去搭讪。
开始我还以为是出租车司机在这拉客,后来我发现这些人根本就不是出租车司机,而是倒卖外汇的黄牛。
这些黄牛手里带的现金很多,大部分都是骑着摩托车,过来这边找生意,如果要是能抢一把,肯定是一大笔钱。
我观察了几天,最开始准备在现场抢,但酒店门口人太多了,估计即便是得手了,也很难跑的掉。
后来我又跟踪了几目标,准备在半路上抢,但这些人大都骑着摩托车,路上的成功率也不高,最后我决定去他们家里抢。
那些倒卖外汇的人里面,有一对双胞胎兄弟,这哥俩的生意做的比较大,差不多每天都带着几十万的现金。
我跟踪了十多天,最后找到了他们的家,大概离酒店五公里左右,是独门独院的三间平房。
他家里一共就三个人,一个老太住东屋,这哥俩住西屋,我觉得等他们晚上睡着了,自己一个人也能搞定。
这件事最难的环节,就是怎么进屋,能不被人发现,最后我决定趁着白天没关门的时候,找个机会溜进去,提前先埋伏好,等到半夜再动手。
那次我提前去中山市下面的一个村子里,买了一把砍刀和一把水果刀,又买了手套和丝袜,东西都准备好了之后,就去了他们家。
时间有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