洗手了,现在当着你的面,直接把这四支枪销毁。”
说完这些之后,孙德林把四支猎枪,扔到了旁边的一条河里:“从现在开始,我们都金盆洗手了,以后肯定不作案了,不过大家兄弟一场,你有啥事喊一嗓子,也都没毛病。”
其实王文绪过来找二哥,目的并不是想要那几千块钱,而是有点后悔了。
自己没枪没团伙,一个人啥都干不了,这半年都快穷疯了,王文绪只是想找个借口,重新回归团队。
结果大家压根没给他机会,因为不管在任何团队里,一个人只要是出现过背叛,那么基本上就是零容忍了。
接下来孙德林团伙的所有人,和大部分悍匪的最初想法一样,狠狠的整一把之后,有了钱就改走正道。
在那个年代,七万块钱已经不少了,四个人都想到此为止,毕竟已经有本钱了,谁都不想再出去拼命。
孙德林看中了一个生意,就是去倒腾牛,三弟孙德松也回归正途,干起了服装生意,而且还处了一个女朋友。
汪老三跟情人过起了平静的小日子,还是保持着每天十瓶啤酒,同时也考虑着要干点啥正经买卖。
最给力的是二哥汪家仁,有了钱之后,他一头就扎进了夜总会。
二哥特别喜欢这种纸醉金迷的感觉,自己已经一把年纪了,年轻的时候吃糠咽菜,现在必须要好好的享受人生。
当年去夜总会的,大多数都是成群结队的年轻人,所以二哥的出现,简直就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,不管是谁看到他,都会忍不住多瞅几眼。
而且二哥的爱好也很独特,别人到这种地方来,基本上都是喝啤酒和洋酒,但是二哥只喝白酒。
别人过来都是点一些小吃和果盘,二哥觉得这些太low,必须得吃炒菜。
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因为当年没有外卖,夜总会也没有厨师,只能是小姐和服务生跑到附近的饭店,点完菜之后再端回来。
估计当时整个沈阳市,只有二哥这么干,在夜总会里喝白酒吃炒菜,这就是实力的象征,要的就是与众不同的感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