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8章 杀人不留骨,悍匪杨天勇(二十五)(2/4)
当昆明警方找到他的时候,这个人已经是负债累累了,那辆车让他卖给了沈阳天地房地产公司的总经理。
结果查找这个人时,发现此人早就定居美国了,不过巧合的是,当时他正好回国探亲,但是当警察找到他之后,他告诉警察,这辆车被他抵给了债主,作价50万元。
警察只能继续追踪,结果这辆车又被这个债主再次抵给了沈阳市技术改革办公室,作价60万元。
等警察找到这家单位头上时,负责人非常痛快的承认了此事,但是却告诉警察,这辆车现在在一位公子哥手里,至于这个公子哥是谁,你们几个小破警察根本就没权力知道。
昆明警方当时就急了,想用大人物把我们打发了,那肯定不行,必须老实交代。
这个负责人撑了半天,最后扔下了一句话:“善意第三者受益!”
这是法律里的一个专业术语,意思是某人在不知道是赃物的情况下,因为合法债务获得的财物,也是受法律保护的。
昆明警方才不管那些破事,那辆车手续都不全,很明显就是赃物,不把车交出来,就是知法犯法。
这小子没办法,随后又叫来了一个人,号称是沈阳公安局的某位领导,昆明警方只能上报上级协调。
最终的结果是,对方答应还车,但是有一个条件,昆明警方必须要负担这辆车当初办理手续时产生的费用,一共是一万八千块钱。
昆明警方肯定是不想承担这笔费用,因此双方僵持不下,这件事就一直互相扯皮,谁也奈何不了谁。
结果最早那个定居美国的买家受不了了,你们互相扯皮,老子还得回美国呢,这一万八千块钱老子掏了还不行吗!
结果沈阳这边看有人掏钱了,马上又坐地涨价,必须再加5000块钱其他费用才行,那哥们为了早点处理完,最后咬牙拿出来两万三千块钱,这辆赃车才被交了出来。
以上只是其中一辆赃车的追缴过程,其他车辆也一样,追缴难度非常大,中间牵扯了很多部门的违规问题。
昆明警方经过多方协调,历经千辛万苦,最终将所有的赃车都找了回来,并且全部物归原主。
另外还有一件赃物的追缴过程,让警方感到意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