连街上的小混混,都比其它地方的小混混有钱。
“你不回去吗?”
“夜晚,才是我的战场,我要去潇洒!”
有钱了,自然要去放纵一番,叶晓可不是不舍得花钱的人。
复生仔细的想了想,道:“我跟着你!”
回去也没什么意思,假况天佑接了真况天佑的班,警局有案子发生,他身为警局最出色的警员,案子被交到了他手上。
演戏要演全套,扮演也要扮演的像一点,虽然以前从来没办过案,但为了不暴露身份,假况天佑还是赶鸭子上架,接下了案子。
晚上不一定回来。
反正回去也没事做,还不如跟着叶晓,说不定还能有意外收获。
“行,那就跟着吧。”
叶晓没说什么,多一个“人”而已,也不会有额外的花销。
找了一个大排档坐下,点了一堆吃的。
这个点了,人不是很多,没等多久,点的东西就上齐了。
看着眼前的食物,复生眼角不自觉的抽搐了一下。
既然叶晓知道自己的身份,复生也不隐藏了。
“你知道我不能吃人类的食物,还点这么多?”
“事先说好啊,你要吃不完,打包的时候,我可不帮你提。”
“神经,本来就没点你的!”叶晓头也不抬,专心对付着自己眼前的食物。
味道怎么说呢,还行,不难吃。
‘得亏我不是人类,哪有一起出来的人,只顾自己吃,不点别人的?’复生心里吐糟着,不由问道:“你说的潇洒,不会就是这个吧?”
“有什么问题吗?”叶晓耸了耸肩,民以食为天,天大地大,吃饭最大,最大的潇洒,就是想吃什么,就吃什么。
“没!”复生摇了摇头,“我还以为,你会去夜总会、酒吧之类的地方。”
夜总会、酒吧之类的地方,才是潇洒的地方,吃饭喝酒一条龙,只要你有钱,基本什么项目都有,没有的也会立马有。
复生虽然没去过,但也听说过。
“夜总会太吵了,我不习惯,酒吧也差不多,老是蹦迪,也不知道有什么好蹦的。”叶晓撇了撇嘴,他才不会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