望够强烈,敢去和丧尸搏斗,说不定还能活的更久一点。
不过叶晓不看好他们,营地里的安逸生活待久了,让他们丧失了血勇,敢拿起枪抢自己的同类,是因为他们知道同类看到枪会害怕,而丧尸,他们只会嗷嗷叫着,扑上来撕咬他们的血肉!
莫尔小心的把火神炮放回原位,又将箱子合了起来,迫不及待的跑向了叶晓:“老板给我留点!”
香味把他肚子里的馋虫都勾了出来。
“我愚蠢的弟弟,把你的破弓弩给我收起来!”
路过达里尔的时候,他还顺手拍了达里尔一巴掌。
达里尔还没从蒙圈中回过神,就被莫尔拉着坐在了桌子旁,手里还被塞上了一罐啤酒。
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啤酒,上面还有水珠,冰凉的手感刺激的达里尔打了一个激灵。
“冰、冰的?”
“不是冰的,难道还是热的吗?”莫尔早就眼馋了,从昨天见到叶晓的第一面,他就对叶晓手里的冷饮念念不忘,晚上睡觉的时候,嘴里都念叨着。
此时终于是上手了,还是啤酒,莫尔打开拉环,咕咚咕咚的往嘴里灌着。
带有苦涩的冰凉,顺着喉咙直通胃里。
放下空罐子,莫尔享受的打了一个嗝。
“他还要开车,不能喝酒!”在达里尔不舍的眼神中,叶晓将他怀里的酒扔给了莫尔,“开吃,吃完了好上路!”
达里尔有些后悔自己说早了,开车什么的,他是一点不懂啊。
假装没看到达里尔可怜巴巴的眼神,莫尔笨拙的用筷子往自己嘴里豁着,几乎两三口就能吃掉一个馒头。
“老板,咱们去洛杉矶干什么?”有枪,有车,虽说哪里都可去的,莫尔是无所谓,叶晓去哪,他就去哪,他主要是替达里尔问的。
他知道自己弟弟的脾气,你不跟他说清楚了,他能缠着你一直问,你不说,他就会动手。
一圈人中,莫尔估计达里尔对他动手的可能性最大。
“我没跟你说吗?”叶晓慢条斯理的吃着东西,没有像其他人一般狼吞虎咽,“我要去救人!”
“咳咳!救、救人?”莫尔差点被呛到,看了一眼叶晓吃饭的速度,他没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