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十天,她只能每天跟着周易。
…………
五天后,船到了魔都。
“魔都啊……”
踏上这个时代魔都的第一步,周易感受到了一股莫名的躁动,竟然和现代的魔都差不多的感觉。
尽管这个时代的魔都比现代的魔都落后的太多。
但此时的魔都,却无愧于远东第一大城市。
周易在这里竟然看到了现代城市的雏形,给他一种现代落后城镇的既视感,而无论是羊城还是京城,都没给他这种感觉。
牵着顾寒衣的手经过码头,走入魔都之中,她也是第一次来到魔都,同样有一种新奇感。
走到街道上,周易看到古老的街道、豫园和九曲桥,也看到现代水塔和西式建筑。
周易也听到了统的戏曲、茶馆和算命,也可以听到新潮的音乐、酒吧和报纸。在这里,你可以遇到穿着长袍马褂、留着辫子的清朝人,也可以遇到穿着西装礼服、戴着礼帽的洋人。
无论是京城还是羊城,和魔都比起来似乎隔了一个时代,周易甚至看到了电车经过。
只不过普通老百姓是享受不到魔都的先进,因为他们是魔都的三等人。
洋人是一等人。
官员老爷们是二等人。
老百姓是三等人。
特别是老百姓脑后的辫子,视为了愚昧、落后的代表。
可能对于洋人来说,留辫子的一大用处是清廷最初都没想到的,那就是在抓捕的时候,只要拽住辫子,连枷锁都省了,这有成了租界洋人巡捕羞辱中国人的一个“笑谈”。
周易一路走来,看到不少老百姓对着洋人卑躬屈膝,尽管那个洋人在他们自己的国家可能只是一个地痞流氓普通人,但在远东,就能成为人上人。
“老爷,小姐,行行好,给点吃的吧。”
一衣衫破烂的妇人在周易前方弯腰祈求,她背上背着一个婴儿,手中牵着一个小孩,不远处还有五个七八岁,十岁左右的孩子。
每一个人的脸色都都是又瘦又黄,头发干枯的跟野草似的,身上穿着的已经不是衣服了,而是一些破布勉强缝合在一起。
现在已经是十一中旬了,魔都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