且不说他说的这套理论能不能成立。
即便不成立,最终警察找到了他这个真凶,可那也已经是后话了呀。
到时候自己两人可能早已被河里的鱼儿啃得只剩骨头了。
【如果河里的鱼儿只吃肉不吃骨头的话。】
更不会因为最终真相大白了,鱼儿们就会把啃去的肉肉吐出来,并重新附在骨头上让自己活过来。
然后诚恳地解释一句:其实它们不吃肉,它们只是肉肉的搬运工?
他们根本想象不到的是,面前的人其实有无数种方法把他们处理掉,而断不会给警察留下任何可追查的痕迹。
俩流氓的眼中流露出极度的恐慌,原本肩关节脱臼所带来的非常的疼痛被求生的欲望所代替,几乎同时跪在了地上哭求道:
“求求你放过我们吧,我们以后再也不敢了!”
“哼哼,我也求过你们,你们是怎么对我的呢?”
“呃……您大人不记小人过,饶了我们吧!”
流氓回答不了刘玉的问题,只是用没受伤的胳膊支撑着身体不断磕头求饶。
“诶,刚才让你们一打岔,我都忘了一件重要的法律条文了。
你们两个,先是拿砖头砸我的脑袋,然后又拿出刀子继续行凶。
两次都是极其残忍的杀人行为。
如果这个时候我把你们反杀了,法律上叫正当防卫,根本就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!”
说着,又掂了掂手里的砖头,看看这个,看看那个,似乎在考虑把优先权交给谁更合适。
刘玉知道,这俩流氓肯定听说过正当防卫这个词,同时肯定也不清楚正当防卫的特定适用范畴。
他们要是有那点儿法律常识,就绝不会一跑过来就往死里整自己了。
俩流氓差点儿吓尿了,也找不到更好的讨饶词语了,反正就是一个劲把头往地上磕。
刘玉眼珠一转,又道:
“我家公主受到你们的严重惊吓,我不充分运用法律赋予我的权利,彻底让你们消失,却要放过你们,你们觉得可能吗?”
“啊?什么?公主?”
俩个小子真的被刘玉吓蒙了,原来是“公主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