咩尾巴的孩子撒泼似的跑,把咩咩拽得在地上摩擦。它本来就又小只又瘦,身上还有不少病,在他们的手里,像一个不值一提的玩具。
咩咩是这样。
我也是。
我站在原地,一瞬间只觉得血气涌上大脑,什么都顾不上了。
喜欢拿我当玩具是吧,那如果玩具不再任人摆布呢……?
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,咩咩已经在我的怀里了。
周围都是哭喊和惨叫声,有几张熟悉的邻里面孔愤怒地看着我,我闻到了刺鼻的血腥味,巷子的地面上满是斑驳血迹,那几个孩子在父母怀里,生死不明。
警笛声在耳畔响起,我愣愣地丢掉手里带着血的刀,看着数米外满是厌恶和愤怒的人群,张了张嘴,却说不出话。
我不知道是我怎么了,警察告诉我,我刚刚差点杀死了一个小男孩。我砍伤了七个人,两个大人,五个小孩,其中伤最重的那一个已经被送去抢救,现在生死未卜。
“你为什么要这么做?”
“……为什么?”我重复了一遍,有些迷茫又觉得有些好笑,“我也不知道。”
或许是因为,那个所谓的借命钱,真的借走了我十年光阴,让我变成了一个神经病。
我没有解释什么,只是问,我需不需要死刑?需要的话,能不能帮我给咩咩找一个领养人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