……”
季今宵每拿起一样,对方就主动介绍。
都不是他要的东西,这些东西虽然稀少,但花银子也能买,他没必要把东西买回去自己种。
“汪汪!”
刚站起身,就见摊主后面的柱子上拴着两条狗。
烈日阳阳,摊主自己都在晒太阳,却给两条狗打了遮阳的纸伞。
季今宵看了看那狗的模样,“你这是狗吗?”看着跟哈士奇一样?但是这眼神,瞧着也不太像哈士奇那么傻。
“贵人,这确实是狗,只是外观有些像狼,它有狼一样的野性,也有狗一样的忠诚。”
季今宵想来了兴趣,哈士奇在后世以二哈著称,可面前的这一大一小,眼神看着可不愚蠢。
“我看你这有小的奶水不够喝的样子,大的也有气无力的,不如卖与我吧。”
番邦人有些犹豫,大狗的父亲曾经是他最忠诚的伙伴,拉着他在极北之地纵横雪原,其他的后代都因为意外死亡,现在只有这一大一小了,
“你这些东西应该没怎么卖出去吧?”要不然这狗就不会养成这模样了。
“你若是愿意把狗卖给我,你这摊子上的香料我就买了。”
至于那玻璃珠,他没啥兴趣。
玻璃珠,玻璃,对了,玻璃是怎么制造出来的?
他只记得是用沙子不断地筛出杂质,然后一直烧。
要是能把玻璃搞出来,背靠皇家,这也是个抢钱行业。
嗯,这件事得再等等,先把配方搞出来再说。
“你愿意把香料都买了?”番邦人有些惊讶,“那这些琉璃珠你是否也可以……”
“打住,你这些破烂玩意糊弄别人可以,休想糊弄我。”
“条件就是这样,你要不愿意你就把狗留着吧。”他转身就走。
番邦人着急了,连忙从摊位后面走出,伸手挽留,“等一等!”
面前的这个贵人看起来衣食无忧,阿骨母子俩跟着他,总比跟着自己饥一顿饱一顿的好。
在季今宵承诺绝不会吃狗肉,就算不想养也会把狗放生野外后,对方不舍地与狗说了一堆番邦话后,牵着两只狗送到季今宵面前。
两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