毛笔字,怕要练个一年半载吧?
种叔先朝他轻声冷哼,“你那也叫会写字?你愿意写,老夫还不愿意多看。”
季今宵不以为耻,嬉皮笑脸道:“夫子,这写字就是要让人看懂,只要能让人看懂不就行了吗?”
在太华殿时他没少被其他两位夫子揪着他的字耳提面命让他多练字,季今宵也只是左耳进右耳出。
看着季今宵这脸皮比城墙还厚的模样,老头不高兴了。
“你那字不堪入目!既然有时间就要好好练习。”
“练字能让你修身养性,磨一磨你身上的惫懒性子。”
“你既然要跟老夫读书,就要听老夫的。这就是老夫的授课方法,你愿意就留下,不愿意随时可以走,老夫不会拦你。”
比起传授知识,种叔先觉得季今宵更应该学的是修身养性。
季今宵与旁人不同,人家读书是为了做官,是为了科举。
季今宵有裴远的宠信,不用走那些路,日后也必定平步青云,身居高位。
这样的人,德行比学识更重要。
“老夫不但要你练字,还会让你作画,你考虑清楚,愿不愿意留下。”
这也算是种叔先给季今宵的一道小关卡。
不就是培养兴趣爱好吗?
季今宵也不是真傻,他能感觉得到种叔先对他的重视。
要不然也不会因材施教,特意为他琢磨出通过练字作画来修身养性的办法。
“夫子,”季今宵笑着说道,“授课的事情自然是夫子怎么说,学生就怎么做。”
种叔先脸上露出一丝微不可察的笑意。
“好,既然你愿意留下来,那就不要后悔。”
季今宵来到种叔先特意给他准备的课桌面前坐下。
“这是老夫特意搜集的字帖,上面的是适合你这种初学者临摹的字帖,下面的字帖逐渐增加难度。你每日都要临摹至少两张,不可懈怠,也不可急功近利。”
季今宵看过种叔先的手稿,对方的字浑然天成又有风骨。
所以这些字帖不是种叔先写的,而是种叔先为了他特意找来的。
他翻看了一下字帖,面前的这堆字帖,由简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