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情小说网 > 其他类型 > 僵约:我王者僵尸,要娶马小玲! > 第164章 不死之身(5/5)
老,或者变得年轻

    天人有‘天人九衰,无法做到不死不灭,会越来越衰老,会越来越年轻年轻本身是一件好事,如果太过年轻,变成婴儿最后会化为虚无。

    就像大日如来,他变成婴儿,尘归尘,土归土

    只不过洛尘的出现,救了大日如来一命,可以让他转世重修。

    想要抵挡时间的洗礼,唯有盘古族人才能做到。

    因为盘古族,才是真正意义的不老不死。

    (天地人三界没有真正的不老不死,天人有天人九衰,盘古族才是最特殊的存在,所以命运想要消灭盘古)

    洛尘面无表情,看着四周冲击而来的水流,他一动不动。

    河流汹涌,化为滔天巨浪拍打而来。

    他就像是一块磐石,承受巨浪的冲击,时间之力密布全身

    身体剧震,疯狂吸收时间之力。

    “来吧。”

    洛尘眼中露出疯狂,不仅没有抵挡,反而任由巨浪轰击自己。

    他感应到一股诡异的力量,正在蚕食自己的身体时间之力。

    这股力量刚一出现,肉身开始腐朽,眨眼间变成垂暮老人若是寻常天神,恐怕早就灰飞烟灭。

    “重生。”

    “不死之身。”

    心念一动,原本衰老的身体瞬间变得年轻,重回二十岁。

    他身怀不死之身,滴血也能重生,更何况只是变老,依然可以恢复年轻。

    这就是僵尸的强大之处。

    不老。不死。

    洛尘完美体现僵尸的优点,比天人更完美,连命运都要嫉妒的体质。

    “好浓郁的时间之力,或许我可以在此修炼,领悟时间奥义。”

    他面色一喜,当即盘膝而坐,坐在河面之上。

    洛尘准备借助时间长河,领悟时间法则。

    他身怀空间神通,唯独对时间的掌握弱了很多,如今正好可以弥补自己的缺点。

    只要时间法则足够强大,他的时空之力也会变得更强。

    时间和空间,两者本身就是相辅相成

    他上次在时间长河见到的在劫,应该也是在修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