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为了方便说明,我们依旧先举个例子,假定朝廷减税政策的受益百姓为百姓总人口的一半,受益百姓当期的税负减少200文宝钞。由于朝廷的财政支出规模要保持不变,因此,减税而引起的收入减少,朝廷将通过向所有百姓发行100文宝钞的债券来筹措资金。其余的债券本息,还是与前面的保持不变。”
林煜对刚才举的等价式例,稍作了些修正改动,缓缓开口说道。
“因为大明国债的持有百姓,与作为税负承担对象的百姓,二者范围的不一致性,以及同为国债持有人、税负承担人,其国债持有比例与税负承担比例的不一致性,就会使得社会资源从税负不变的百姓转移到了税负减少的百姓手中。”
“等等……”
于谦才跟上了节奏,这时再度听得两眼发昏,饶是以他听课的时长也不算短了,现在也还是有些被绕晕了。
“林先生,这是什么意思?可否说得再明白些!”
林煜闻言微微点头,于谦会听不懂也在意料之内,随即认真解释道。
“简单举个例子,在大明某地有两名土财主,分别叫张三和李四,其中张三更为富有,李四不如张三富有。”
“那么,按照假设中的条件,因为朝廷发行国债的第二年,所有人都要多交5文钱的税收,而李四第一年,购买了100文宝钞的国债,第二年把它卖了出去,多赚了5文钱的利息收入,正好跟第二年的5文钱税收抵消,那对李四这个财主来说,他的钱是不是算回来了?”
“而张三因为比李四更富有,所以他在第一年购买国债时,因为减税政策,并没有只买100文宝钞,而是买了200文宝钞,那么第二年张三也卖了宝钞,得了10文钱的利息收入,5文作为税收抵消,那张三是不是相比李四赚了5文钱?”
这个例子太过直白,本来有些懵逼的于谦,瞬间一点就透。
简单来说,所有的前提条件,实际都没有变化。
只是张三比李四更有钱,所以李四在减税前提下,选择买了100文的宝钞,在5的本息下,他第二年获得105文钱的收入,但因为朝廷要维持收支平衡,所以税收也要105文钱,那李四一分没赚。
可张三因为买了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