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把治疗的工具带上!”
李向南笑了笑,我吃饭的家伙事儿金针还没拿呢。
“辞旧哥,我也要去吗?”刘志远试探的问。
“当然,全程陪同最好!”
“成,那我下去打个电话,安排一下工作!”刘志远看了看表说道。
“成,我等你们!”
啪嗒。
李向南便下了车,快步进了急诊室病房。
刘志远则来到传达室给邢春来打电话。
“你怎么回来了?”看到李向南回来,秦大爷疑惑地站了起来。
“秦大爷,我回来拿东西,宋二叔邀请我去治个病!”李向南一边收拾东西,一边回答。
“治病?”秦大爷愣了愣,随即恍然,便没再说,只是提醒道:“记住我的话,多做事,少说话!”
“秦大爷,放心吧!我知道的!”李向南笑了笑,又朝着秦若白递了个笑容,这才去了急诊科,带好了自己的小药箱转身出门。
“小李!”刘厂长就等在走廊尽头,看到他过来快步走了过来,“你别有心理负担,既然是不治之症,我们看看就好!”
李向南点点头,“我知道的厂长,放心吧!”
他知道刘志远的顾虑,那么多大医院都瞧过了,说明潘有金的病很麻烦很复杂。
有个道理叫做,接受自己的无能为力。
这其实也是对自己和对他人的负责。
两人重新上了车,红旗车便迅速开出了厂区大门,朝着南城方向一路疾驰。
李向南并没有像刚才那样走马观花,而是冷静的坐在车上,开始逐字阅读起那份奉辽省省医院的结案病历报告。
这一次,他还真发现出了一点内容。
狼疮?
李向南心中立即一个激灵,脸色顿时凝重起来。
难怪这份病历总结上会写上不治之症。
狼疮又名红斑狼疮,因患病处酷似狼所咬的伤口而得名。
一旦得上,患病处形状可怖,骇人视线,会出现大面积的鲜红皮肤病态模块,在影响人体脏器的同时,也在视觉上对人产生很大程度的冲击。
这种病,坊间传言得过十年就会死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