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情小说网 > 其他类型 > 听说是霍先生迷恋的女人 > 第四十三章 卖身(3/3)
没有撒谎,但里头肯定有她不知道的猫腻。”

    警察指指她的手机,“你直接打过去吧,问问这个人什么情况。”

    沈夕岚给的是个本地号码。

    接通后,那头确实是个五十来岁女人的声音。

    沈岁檀开门见山,“我是沈夕岚的姐姐,我妹妹说,你要给她介绍对象?”

    “哦,……你好呀,夕岚的姐姐。”女人的声音透着一股世故,十分不合年龄的捏着嗓子在说话。

    沈岁檀语气不善地质问,“你知不知道我妹妹未成年?而且,你说要介绍对象,你给她钱做什么,你给了她多少钱?”

    “那钱是个见面礼,给了十二万。姐姐,你不要这么凶呀,我没有恶意的。”

    警察先受不了她这矫揉造作的声音,拿过手机,“你老实点儿,好好说话,这里是景园派出所,我是值班民警。你别耍花样,她姐姐现在已经到派出所来了,我们现在怀疑你涉嫌引诱未成年人卖淫嫖娼,你不配合,我们要立案调查,对你进行传唤了。”

    “哎呀!”那边惊叫一声,“这话说的也太难听了,哪里的事儿呀?”

    警察问:“那你为什么要给人家孩子这么多钱?”

    “我跟孩子交个朋友啊!她经济有困难,我借她点钱,帮帮她也不行?”

    “给她介绍对象又怎么说?”

    “那就是随口一说的玩笑话,你问问她,我有介绍谁给她认识没有?没有的呀!我跟她是朋友,是难得一遇的忘年之交。等将来她长大了,我有机会给她介绍对象,一定给她介绍个最好的,所以才那样说的。不信你们问她,有没有发生那些乌七八糟的事情。”

    这个人说话滴水不漏,是个老油条,警察一时也拿她没有办法。

    但显然,这件事没这么简单。

    不过,照她这么说,是朋友间借钱,警察便不好插手了。

    最后,警察给沈岁檀的建议是,先带着孩子去找那个人当面对质,如果在沟通中发现对方有违法行为和目的,再报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