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不承认,我是找他看过病,但没有说过把女儿扔掉这种话。”
“我是告她不赡养父母,她身为我的女儿,就应该赡养我!”
“法官大人,我拒绝!”
姜南溪站起身“血缘关系是不争的事实,但是他们并没有对我履行过父母的赡养责任,那我也有权利不履行对他们的赡养。”
“归家一天的时间,他们要求我给他们换房子,钱交给他们保管,并且给他们的宝贝儿子买房娶媳妇。”
“甚至把我的消息卖给记者以此换来钱财!”
“综上所诉,他们只是把我当成提款机,为他们创建好的生活,并没有把我当成他们的女儿。”
“因此,我拒绝为他们支付赡养费用!”
王磊:“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,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、扶助和保护的义务。”
宋琪:“民法典相关规定,父母遗弃子女已构成遗弃罪,我方有权不对原告履行赡养责任。”
(这是瞎编的,因为去查了法律,即使是被父母遗弃,只要没有收养,没有合法的收养程序,还是需要赡养父母!)
王磊:“证人的证词不足以证明我方构成遗弃罪,请问被告方可有实质性的证据?”
王磊看宋琪脸色一顿,心里开始沾沾自喜,只要拿不出证据,这一场他必胜。
“自然是有证据!”
陈伟和王磊一听,瞬间抬头看过来。
宋琪把几张照片呈给法官。
“经过我方多方面的调查,当初陈伟把还是婴儿的姜南溪放到了孤儿院门口。”
“恰好当时,孤儿院有孩子被领养,养父母在孤儿院拍照的时候,恰好拍到了陈伟放下襁褓。”
“还有,原告声称姜南溪是遗失,那为何她会出现在孤儿院的门口,不是遗弃那为何原告会出现在孤儿院门口!?”
陈伟看着桌上有些模糊的照片,照片里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姑娘站在孤儿院的门口,笑意盈盈。
而照片的右上角,把他鬼鬼祟祟的神情拍的一清二楚。
法官经过几分钟的探讨之后,公布了判决结果。
“陈伟遗弃罪成立,判决五年有期徒刑,因故意遗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