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位小明星,还在摄影棚里拍摄广告,叶姝团队进去拍素材去了,她无聊的坐在摄影棚外面的桌椅上。
看一眼手机,席锦烨没有给她回消息,估计是很忙了。
拿着万宝龙的钢笔,在纸上写着东西,话别说,到底是价格贵的钢笔,就是比她那支好用多了,写出来的字,都格外的好看。
她想,席锦烨最好别跟她换钢笔,她已经喜欢上这钢笔了,典型的见钱眼开,好用的东西,贵的东西,都是俗人,谁能不喜欢。
“叶小姐的钢笔好像是男款吧?”
楚奕欢,跟她要采访的小明星,是一个公司的,公司为了省钱,租了一天的摄影棚,正好两人今天都来这里拍摄广告。
就一个摄影棚,小明星正在里面拍摄,她看到叶姝自己坐在这里,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过来了,两人的身份,已经互相知道了,再见面难免会有些尴尬。
毕竟是,前女友,和现任。
对,就是现任,两人谁都没承认是对方的男女朋友。
叶姝看向坐在她身边的女人,一身舞蹈服,脸上上了妆,清冷女神,“楚小姐好眼力,关注点总是跟别人不太一样。”
楚奕欢勾唇笑了笑,一副很了解钢笔主人的姿态,带着点挑衅:“因为,他最喜欢这款牌子的钢笔,他说,只有这牌子的钢笔用起来才顺手,最爱的就是当初的这个牌子。”
是吗?叶姝内心冷笑,但是面上却没有表现出来,还是那股子温柔,娇弱的样子,轻轻微笑,丝毫没有表现出生气的样子:“楚小姐怎么就这么肯定,他会一直爱这个牌子呢?别的应该用起来也挺顺手的吧。”
最后那句话,叶姝话里有话,举着钢笔看了看,又像是自言自语的样子。
楚奕欢不明白她说的什么意思,她都把话说的这样明显了,她竟然还没有生气,这女人到底是城府深,还是压根就没听明白她的意思?
她觉得,是前者。
要真是这么笨,席锦烨会带着她出现在兄弟面前,听说还带她去过合作伙伴面前,这个她想应该是谣传,席锦烨那个人对工作很严谨,怎么可能带着一个压根就不会娶她的女人,出现在那些人面前呢。
她那时候连创世都没有去过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