终于在距离与森林熊战斗之地约莫几十分钟路程的地方停了下来,通常而言,行程难以如此之快。
然而,李魁所穿的斯芬克斯之靴性能卓越,与正常步行相比,速度快上数倍,故而移动速度惊人。
太阳已高高升起,炽热的气温如一张大网,笼罩着周遭的环境。
我身着一件可御寒保暖、清凉散热的长袍。
奥森没有受伤,即便如此,它仍坐在地上。
毕竟在与森林熊的激战之后,又马不停蹄地走了这么远,体力消耗巨大。
“啁~啁~”
奥森揉了揉它的肚子,仿佛在诉说着它的饥饿。
我看到它的动作,心有灵犀地拿出了刚方采摘的十个神秘果。
“啁~啁~”
它那只挠着肚子的爪子戛然而止,当我取出神秘果的果实时。
它欢快地鸣叫起来,用喙紧紧叼住,连皮带肉地咀嚼着果肉。
目睹此景,我也觉得有一点饥肠辘辘,拿起一个神秘果咬了一口。
一口咬下的瞬间,清爽的甜味和汩汩汁水在口中如烟花般绽放开来。
若再进一步咬入果肉,那新鲜的果肉极富嚼劲,口感酥脆。
吃完了开胃前菜,现在轮到主菜登场了,是时候烹饪森林熊的肉了。
“奥森,我们要开始分割那只森林熊了,你要警惕四周,注意有没有其他野兽循着血腥味而来。”
“啁~啁~”
奥森仿若听懂了一般,对李魁点了点头,而后稍稍走远一些,环顾四周,摆出一副警惕的姿态。
我则安心地观察着四周的情况,同时从戒指中取出了森林熊的尸体。
“这怎么办啊?我从未宰杀过熊……”
我连一只鸡都未曾杀过,仅仅是在一旁看过他人杀鸡,更别说处理这般体型硕大的森林熊了。
菜市场杀鸡,先是切开脖颈放血,那殷红的鲜血汩汩流淌,尽数倒入一个碗中。
事后再将沸水倾倒于鸡的羽毛之上,以褪去羽毛。
将热水浇在上面,鸡的肉便会收紧,羽毛也会因之变得更易拔除,且不会在空中肆意飞舞。
想到此处,我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