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架,动的手,大约比过去十几年加起来还多。

    那些怒到极处时的互相伤害,就是最好的印证。

    他们该分开了。

    和离,以后哪怕做不成朋友,哪怕再不相见,可他们至少不是敌人。

    这对他们是最好的选择。

    莫景鸿看着顾倾歌的背影,神情苦涩,“你不是茶,我也不是雪,顾倾歌,我们是活生生的人。都说人无完人,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,为何偏偏到我这,就因为我忘了,你就这么决绝?你就一点机会和余地都不给我?十几年的感情,你对我就没有一点留恋吗?一点都没有吗?”

    “有啊,也正因为留恋,正因为在乎,才不想在与你的两看相厌,反复争吵中,毁了过去的好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两看相厌?说到底,还不是你容不下绾绾?”

    莫景鸿忍不住吼了一声。

    “你发卖了明琴,我不怪你,绾绾有孕在身,你罚她去跪祠堂,跪了整整一夜,我也不说什么,之前我全都忘了,我一心护着绾绾,可而今我记起来了,我想尽可能的护着你,不让你受伤。倾歌,绾绾和孩子已然存在,我没有办法,可我弥补你的心是真的,你就不能信我一次?”

    “你看,一旦谈及孟绾绾,我们势必会争吵,这就是两看相厌的开始。”

    说什么护着她?

    但凡莫景鸿心里有她,明琴为何会被发卖,孟绾绾为何会被罚跪祠堂,他应该早就清楚了,这罚应当不应当,他也应该心里有数。

    她不曾错,又何须人护?

    这些事,又怎么会在这种时候被翻出来,当成谈判的筹码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