霍冽宸低头看着她,在灿烂的阳光下,女人本来就白皙的脸,就像透明似的,让人看着觉得有些不太真实,仿佛会随时消失,他握着她的手蓦地一紧,嗓音低哑地说:“金常兴已经横尸街头了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?”苏尽欢惊愕地张大嘴巴,吃惊地问,“这是什么时候的事?”她竟然一点都不知情。

    霍冽宸眸光微敛,说:“你在医院检查的时候,不过很可惜,没能斩草除根,金宝儿是个很危险的人,她什么事都做得出来,以后得小心点。”

    最怕的不是有本事的人,而是没有顾虑的亡命之徒,金宝儿家破人亡,她肯定瞧准了机会就会搞事情。

    苏尽欢看着他,见他俊脸上的神情冷峻严肃,随即挑眉一笑说:“是你做的?”

    霍冽宸眼底闪过一抹寒意,随即沉声说:“他放纵得太不像话。”金常兴已经是过街老鼠,如果不是他太过分,他也不想脏了自己的手,可惜,他并不珍惜自己的烂命,那就别怪他不客气了。

    苏尽欢抱着他的手臂,依靠在他的身上,徐步往山上走去,笑着说:“难怪我觉得今天呼吸很顺畅,原来最讨厌的臭虫已经灭了,以后没他在锦城兴风作浪,我们就平静多了。”

    霍冽宸轻轻嗯了一声,关心地问:“你累了吗,要不要停下来休息一下?”

    苏尽欢轻轻摇了摇头,笑眯眯地说:“我现在精神很好,一点都不累,我们快上去吧,说不定还能在上面蹭一顿斋饭吃。”她说完,拉着他,加快了脚步,往山上爬。

    这山看着不是很高,但爬上去,还是挺累人的,苏尽欢到了半山就已经开始腿发软了,看着前面那看不到头的路,可怜巴巴地看着,竟然气不喘还不流汗的男人:“好累啊,你不累吗?”

    霍冽宸眼眉一挑,嘲笑她:“刚才不是很有毅力,怎么,才爬了一半就已经不行了,你就这点诚意?”刚才还拍着心口说,别把她当成搪瓷娃娃的。

    苏尽欢捶着酸痛的腿,脸上露出了羞窘的神情,她看着这山也不是特别高啊,谁知道爬起来这么难,真的太失策了。

    她扁了扁小嘴,一脸无奈地说:“我太久没锻炼,骨头都硬了。”这才走了多久啊,脚就已经软了,她看着他,可怜兮兮地说,“我腿又酸又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