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方的面子,以及这几个姑娘是自己学妹的份儿上,他也正好有空,就帮个忙。

    现在他竟被几个姑娘激起了一股豪情,想象一下这个案子爆发之后,可能会引起的社会关注度和连锁反应,他就有些期待了。

    裴诗琪、高洋跟律所和金梁签了《委托代理合同》及《授权委托书》,案子算是正式委托给金梁了。

    金梁表示明天就联系微博和贴吧的平台,要求他们提供那些造谣id背后的号主信息。

    渣浪和度娘总部都在京城,只要有证据,获得这些信息并不难,但裴诗琪她们要起诉的人实在太多了,整理这些人的信息,挨个异地起诉还是需要一些时间的。

    金梁和几个学妹又聊了一会儿,知道了更多的细节,比如之前她们在餐厅被人搭讪、起冲突的事,照片就是那天被偷拍的。

    金梁决定再尽快跟公安局那边沟通一下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,裴诗琪的电话响了。

    她接起电话一听,正是公安局那边打来的。

    对面的警察说:“你好裴小姐,在网上发帖造谣你的犯罪嫌疑人辛明伟,我们已经找到了。”

    裴诗琪夸了警方一句,“还挺快。”

    对面都警察心想:当然快了,报案人提供的信息准确,他们去那家自助烤肉店一调监控就找到人了。

    警察接着说:“辛某对自己在网路上发布虚假不实帖子,造谣他人的行为供认不讳,他现在希望和解,想要获得裴小姐及高小姐的原谅……”

    裴诗琪马上说:“不可能!我们会追究到底!”

    警察很淡定,“好的。”

    报案的当事人对案情进展有知情权,警方有告知的义务,他们就是公事公办而已。

    至于犯罪嫌疑人希望获取受害者或其家属的原谅,那也是他的权利,受害者接不接受另说。

    而且就算获得了谅解书,如果犯罪情节严重,依旧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,只是法院有可能会酌情轻判。

    警察又说:“根据辛某所发帖子的传播度,他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了,是诽谤罪,能够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,不过这个罪名属于亲告罪,是自诉案件,需要你们自行到法院起诉。”

    “好,我知